汤浅电池UXL系列的的维护方法
维护方法:
1. 每组至少选2只标示电池,作为了解全组工作情况的参考。
2. 不同规格、不同厂家的电池禁止在同一直流供电系统中使用(一致性);不同年限的电池不宜在同一直流供电系统中使用。
3. 密封电池在使用前不需进行初充电,但应进行补充充电。补充充电方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。
4. 密封电池组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充电
(1) 浮充电压有两只以上低于2.18V/只。
(2) 搁置不用时间超过三个月。
5. 蓄电池的充电量一般不小于放出电量的1.2倍,当充电电流保持连续3个小时不再下降时,视为充电终止。
6. 蓄电池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,常因活性物质脱落变质,正极栅格腐蚀或硫化等原因,使容量逐渐减低。为了掌握蓄电池的工作状况,确认市电停电后蓄电池的保证放电时间,必须进行容量测试及放电测试。
(1) 每年应以实际负荷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,放出额定容量的30~40%。
(2) 每三年应做一次容量试验。使用六年后宜每年一次。
(3) 蓄电池放电期间,应使用在线测试装置实时记录测试数据,或每小时测量并记录一次端电压、放电电流。
7. 全浮充制供电方式
(1) 蓄电池平时均处于浮充状态。
(2) 蓄电池的浮充电压(25℃)
(3) 密封电池按说明书规定。
(4) 浮充时全组各电池端电压的最大差值不大于0.05V。